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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评估认证“看门人”助推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

时间:2023-07-10 08:0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绿色债券已成为国内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2023年1至5月,国内共发行绿债3784亿元,存量规模达万亿元,居全球前列。同时,绿债交投活跃,全市场绿债参与交投754只、规模5800亿元,市场积极性持续提升。

2022年9月,绿色标准委员会发布市场化评议结果。18家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获注册,可对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开展“绿色认证”,对推动绿债市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相关资料图)

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发挥绿色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上海证券报邀请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高卫涛、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景允、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李菁等评估认证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探讨。

评估认证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防止“漂绿”“洗绿”现象发生

上海证券报: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正在蓬勃发展,目前发行人和市场对绿色债券的认知度如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的注册成立,对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高卫涛:在“双碳”目标指引下,目前发行人和市场对于绿色债券的认知度较高,绿色债券已成为国内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级市场来看,近两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扩容,2022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前两年的总和;从二级市场来看,投资者对于绿色债券的关注度不断升温,绿色债券交投活跃度持续攀升。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的注册成立,能够督促市场形成一批独立、专业、有市场声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分发挥绿色债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机制作用,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对绿色债券市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刘景允: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发行人和市场对绿色债券的认知度也在不断提高,一方面,参与发行主体逐年增多,发行人结构总体也呈现出均衡而多样化趋势;另一方面,同一发行人重复发行绿色债券的次数明显增多。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的注册成立,对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评估认证机构通过对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认证,可以确保绿色债券的发行符合绿色债券标准要求,防止“漂绿”“洗绿”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对评估认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于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机构具有很好的助推作用。

李菁:目前,我国已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本外币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余额均居全球前列,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正在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市场化评议,是对国内现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一次全方面比选,通过多元化引入参与评议机构,多维度量化评估认证机构业务能力,有效提高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质量及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管理,有利于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上海证券报:您所在的评估认证机构建立了怎样的评估认证方法?如何看待当前评估认证市场的竞争格局?在机构准入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高卫涛:2016年8月2日,中诚信推出我国评级行业首个绿色债券系统性评估方法《中诚信绿色债券评估方法》,并于2021年1月1日对上述方法进行修订。中诚信绿色债券评估是评价绿色债券在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及配置于绿色项目过程中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由此实现既定环境目标的可能性,旨在通过出具独立的评估结果,协助投资者进行绿色债券投资活动。

目前,通过绿标委审议的18家机构可开展绿色债券评估业务,其中排名靠前的11家可独立执业。目前评估机构市场集中度较高,排名前两位的机构约占八成的市场份额,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评估机构的注册名单是动态调整的,有利于绿评机构保持良性竞争,激励各机构提高专业度,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

在机构准入制度建设方面,建议未来可将评估机构开展境外业务纳入评分体系,鼓励评估机构拓展境外业务,为境外发行主体或境内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提供评估认证、咨询服务等,促进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与境外接轨。

刘景允:联合赤道以《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及自主开发的《联合赤道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方法体系》等规范进行具体认证工作,从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四项核心要素评估绿色债券的综合表现,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

当前,评估认证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和口碑是生存的关键,围绕绿色金融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联合赤道绿色金融业务重点围绕三大市场方向深耕,分别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和征信市场。

在资本市场,协助市场主体陆续推出首批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转型债券等创新产品,持续扩大影响力;在信贷市场,布局商业银行绿色贷款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识别统计、碳减排等环境效益测算等服务;在征信市场,加强地方绿色金融试验区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建设服务,建立地方性绿色金融评价标准体系,开展碳账户体系建设等。

李菁:安永是境内唯一可以同时使用ISAE 3000(国际鉴证业务准则)和AA1000(Account Ability 1000)鉴证准则的机构。在这两大标准基础上,安永又自主开发了全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鉴证方法论(SAM),同时还开发了有针对性的鉴证程序,包括评估发行人内部制度和流程、尽调访谈、审查资料、得出认证结论,主要对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评估和筛选、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及报告进行审核。

目前,境内已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的机构近20家,市场运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痛点问题。例如,机构类型多样、认证水平参差不齐;参与机构过于分散,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缺乏管理,权责义务尚不对等。监管部门正在指导研究完善评估认证标准,统一评估认证方法,提高认证报告质量,切实发挥评估认证机构“看门人”的作用。

严把准入关

从“贴标绿”转向“实质绿”

上海证券报:作为绿色债券市场的“看门人”,评估认证机构如何更好发挥专长,提升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

高卫涛:首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客观的描述,发表明确且真实的评估意见,杜绝协助发行人“漂绿”等行为;其次,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本质上属于符合性评估,评估认证机构应在《绿色债券原则》规定的四大核心要素的框架下,具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工作,形成明确对应四大核心要素的评估报告;最后,评估认证机构也需要提高评估报告中信息披露的颗粒度,对投资人比较关心的节能减排量、环境风险等信息进行评估分析。

刘景允:评估认证机构作为绿色债券市场的“看门人”,在绿色债券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严格的评估认证体系,对其评估债券的环境效益实现“可操作、可计算、可验证”;二是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在可量化的基础上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详细介绍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是加强信息披露,通过绿色债券的定期跟踪评估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四是提供投资者服务,帮助投资者了解绿色债券知识,宣传绿色债券优势。

李菁: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是指评估认证机构对债券是否符合绿色债券的相关要求,实施评估、审查或认证程序,发表评估、审查或认证结论,并出具报告的过程和行为。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为绿色进行评估认证,测算预期和实际环境效益,向市场展示和彰显绿色属性。

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是具有环境方面专长的外部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项目甄别、认证与发行人的发行框架和绿色资质提供核查、评估、认证服务的一种制度设计,通过为绿色债券的“绿色性”背书,可以增强绿色债券信息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是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

上海证券报:当前“漂绿”“洗绿”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呈现哪些特征?原因何在?未来如何确保募集资金真正用于支持绿色产业,从“贴标绿”转向“实质绿”?

高卫涛:“漂绿”“洗绿”的特征主要有包装项目的绿色属性,仅披露项目的部分内容、以偏概全,夸大项目的环境效益等。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处于经济利益的考量,贴标绿色债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在一些地区还可以拿到政府补贴,也能向市场充分展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形象。此外,目前对“漂绿”“洗绿”行为的惩罚力度仍然较低。

为防范“漂绿”“洗绿”现象的发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定严格的惩罚力度;投资者应做好监督和识别的工作,增强绿色领域的知识;评估认证机构应严格把关,充分保证评估工作独立、客观、公正;企业更应约束自身的行为,要真正为环境改善作出贡献。同时也应发挥好公众监督的作用,共同为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绿色债券市场而努力。

刘景允:防范“漂绿”“洗绿”现象,需要统一绿色债券标准、监督和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完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一方面要加强监督与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工作,对注册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评估认证机构加强自律管理,严格遵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要求,不断提高评估认证报告质量,提升专业能力,完善内部控制质量,防范道德风险。还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于跟踪期评估认证也亟待加强。此外,更应该重视披露募投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因为识别项目绿色属性的关键在于其对环境产生的正向效益。

李菁:“洗绿”“漂绿”是指企业采取虚假、夸大或误导等方式,披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所尽义务或贡献。有的企业向监管机构上报不真实的碳排放数据,以获得更多碳配额资源;有的企业选择性披露对其有利的信息,蓄意隐瞒负面信息,回避不利于企业环境保护形象构建的信息披露;有的上市公司或金融产品为了获得审批快、规模大、成本低的绿色融资,虚假编制报告,通过“洗绿”“漂绿”以获得高分评级。

绿色债券区别于其他债券的最大特点就是绿色属性,但投资者可能缺少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在不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前,很难对绿色债券“绿色属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洗绿”“漂绿”等行为,有助于增强绿色债券的公信力,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推动绿债市场与国际接轨

上海证券报:未来应当建立怎样的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

高卫涛:目前国内评估认证工作主要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进行展业。该文件从机构资质、业务承接、业务实施、报告出具、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提出了行为要求。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从报告格式、信息披露指标维度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提高债券之间的可比性,有助于绿色债券信息统计,也便于投资人进行甄别。

对于绿色金融标准而言,随着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的发布,规范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100%投向绿色产业领域的要求,实现了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接轨。目前我国和国际市场在绿色金融方面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范畴界定上,当然由于我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和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客观情况,不可能完全照搬国际绿色标准来建设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未来,可以加强类似《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等多边的绿色金融交流,对其进行专门的贴标和界定,以此吸引国际资本投资。

刘景允: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增长迅速。我国积极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合作和国际交流,提升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

目前,包括中国与欧盟在内,全球已有超过20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或正在建立本土的绿色金融分类目录与标准体系。未来可以参考《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成功经验,与更多的国际组织加强对话沟通,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相互认可,与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

李菁:现行的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对绿色债券认证机构的认证流程、方法提出具体规定,未来还需制定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以及各类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核算标准。从募投项目标准、信息披露要求、减排效果测算、政策激励约束等方面规范绿色债券的发展,以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当前,金融机构在支持绿色发展时面临绿色金融业务体量大、投融资覆盖行业广、风险量化专业要求高、环境效益测算数据杂等难题,亟需提高精准识别绿色项目、快速筛查与实时监控碳排放数据、量化环境气候风险的能力。未来,金融科技在中国低碳经济转型中将发挥更重要作用,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将加速推动中国“双碳”目标实现。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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