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登记新式号牌(黄色、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资料图片)
2、申请办理需为五城区户籍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五城区居住证;办理蓝色号牌无户籍居住证要求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
(1)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年龄未满16周岁的;
(3)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5)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6)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办理材料
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黄色、蓝色),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属于暂住人口的,还须提交五城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点击查看居住证办理指南)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店购车并网上办理或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实现线上审核、线下购车、线上注册,方便快捷完成车辆登记报牌。
>>e福州app办理流程
>>微信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交通指南:乘坐6路、33路、73路至公交仁德站下
线上可通过“福州交警”APP或“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申请办理。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